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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jadmin 时间:2024-11-14 09:55:55
目前,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正在进行中。许多企业正在按要求完成最终结算和支付的相关操作。那么,企业在处理最终结算时应该注意哪些政策呢?接下来,本文将带您对此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优惠内容
对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政策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2年第13号税务总局公告。
(二)《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第6号,税务总局公告。
(三)《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税务总局公告第12号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优惠内容
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相关政策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扣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第7号,税务总局公告。
(二)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 2023年财政部公告第11号。
三、企业招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起,企业招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按实际招聘人数在三年内按实际招聘人数依次扣除。
配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更高可提高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配额标准。
2、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第14号。
四、企业招聘重点群体
1、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起,企业招聘扶贫人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书(注明“企业税收政策”),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优惠按实际招聘人数依次扣除。
配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更高可提高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配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3年农业和农村部公告第15号。
以上是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需要注意的政策介绍。不了解这一点的企业可以详细掌握本文的介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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